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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产业 | 财政部下达64.4亿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
时间:2024-6-4 16:54:54      发布者:管理员

消息显示,近日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,预拨资金总额为64.4亿元。资金将用于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,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。其中,北京市此次预拨资金为7461万元。

  根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印发〈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《关于印发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此次下达各省(区、市)2024年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,用于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预拨。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“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”,项目名称为“体制结算-汽车以旧换新补贴”。

  财政部数据显示,此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年度资金总额为111.9775亿元。其中,中央资金64.4004亿元,地方资金47.5771亿元。绩效指标方面,全年报废汽车回收量为378万辆。

  从中央资金的具体分配情况来看,东部地区资金数量最多的为山东,预拨资金67312万元。中部地区资金数量最多的是河南,预拨资金为38548万元。西部地区资金数量最多的是广西,预拨资金28465万元。

  此前,商务部、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明确,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,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。其中,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1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7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