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工信部 11 月 24 日消息,日前,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会同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在京组织召开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积分办法》)管理工作座谈会。
装备工业一司表示,要科学合理设定后续年度积分比例要求,探索建立灵活性机制,将会同相关部门司局启动《积分办法》修订工作。工作过程中将广泛听取行业企业意见,开门开放制定政策,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与会代表一致认为,《积分办法》在推动我国传统汽车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,也面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新要求、新能源汽车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等形势变化,需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,更好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装备工业一司:要科学合理设定后续年度积分比例要求2021 年 5 月,工信部发布《2020 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》(以下简称《积分情况》)。
虽然 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总体高于负积分,但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远远大于正积分,且新能源汽车产生的正积分无法填补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缺口,表明车企转型发展的形势依然严峻。
10 月 12 日,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《关于 2021 年度双积分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中明确,传统能源汽车要采用 WLTC 工况确定车型燃料消耗量,或按照标准要求利用国六排放检验测试数据确定,在系统中填报 "WLTC 燃料消耗量 " 或 "WLTC 燃料消耗量核算值 " 数值。
纯电动车可选择按 NEDC 工况或 CLTC 工况确定车型电能消耗量和续驶里程。在系统中对应填报 " 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 "" 电动汽车续驶里程(工况法)" 数值或 "CLTC 能量消耗量 "、"CLTC 续驶里程 "" 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 " 等数值。填报的截止日期均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。